自 2026 年 7 月 8 日起,大多数受监管进口消费品的进口商需要在产品进入美国商业流通前电子提交合规证书数据。
我们解决什么问题
您可能已经有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报关行或进口商。我们补上美国端的运营环节,让代理指定、监管申报和官方通信能够持续衔接。
四套规则,四种不同的操作路径。
不同监管机构适用不同法律依据、申报系统和代理概念。我们按实际适用规则确定服务范围,不把所有项目包装成同一种“美国代理”。
为跨境团队而设计
服务于境外制造商、出口商、检测实验室、认证伙伴和合规公司,无需为了每项监管事务单独搭建完整美国办公室。
制造商
在申报变得紧急之前,把美国监管端先搭好。
→ 02实验室与合作伙伴
为您的客户项目提供可重复、可批量衔接的美国端支持。
→监管机构路径
四套规则,四种不同的操作路径。
围绕 FCC 设备授权流程中的美国法律文书送达代理要求提供支持,包括 47 CFR § 2.911(d)(7) 相关指定、持续维护以及与申请人或 TCB 的协调。
了解详情 →为境外机动车或机动车设备制造商、装配商及进口商提供 49 CFR Part 551 Subpart D 下的代理指定与制造商设置支持。
了解详情 →当 PHMSA 规则要求境外注册人指定美国永久居民接收法律文书时,提供美国代理及国际 HAZMAT 注册协调支持。
了解详情 →为受 CPSC 认证要求约束的大多数进口消费品提供证书数据、Product Registry 以及进口商/报关行 eFiling 交接支持。
了解详情 →| 机构 | 法规依据 | 支持路径 |
|---|---|---|
| FCC | 47 CFR § 2.911(d)(7) | FCC 美国代理 |
| NHTSA | 49 CFR Part 551 | NHTSA 法律文书送达代理 |
| PHMSA | 49 CFR § 105.40 | PHMSA 美国代理 |
| CPSC | 16 CFR Part 1110 | CPSC eFiling 支持 |
职责边界
技术工作继续由技术团队负责。
您负责
产品知识、测试证据、技术判断、进口商或报关行关系,以及必要时的法律顾问。
我们负责
美国监管联络、代理指定流程、申报协调、文件流转、监管机构通信和持续维护。
共同完成
让境外制造商、实验室、美国进口商或报关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接更清晰。
FAQ
常见问题
美国代理 / 法律文书送达
不同监管机构适用不同法律依据、申报系统和代理概念。我们按实际适用规则确定服务范围,不把所有项目包装成同一种“美国代理”。
检测与认证
我们不是检测实验室或认证机构,而是与实验室、TCB、报关行、进口商及合规顾问协同工作。
按监管机构界定服务范围
监管要求可能调整。针对具体产品和申报事项,请始终核对监管机构最新指引。
U.S. REGULATORY HUB
需要有人真正接住美国端的流程吗?
把监管机构、产品、制造商所在国家和当前申报状态发给我们,我们会判断适合的美国端支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