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 FCC 設備授權流程內的美國法律文件送達代理要求,包括 47 CFR § 2.911(d)(7) 相關指定、持續維護及與申請人或 TCB 協調。
官方依據
47 CFR § 2.911(d)(7) 對位於美國境外的設備授權申請人設有美國法律文件送達代理要求,具體以 FCC 規則及程序為準。
流程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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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確認具體監管路徑,以及美國聯絡人依法需要承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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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整理製造商、產品、申報記錄及現有代理或代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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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準備或協調代理指定、監管申報或數據交接,並持續維護記錄。
我們需要您提供甚麼
一般需要製造商法定名稱及地址、產品或活動說明、相關監管機構編號、現有申報狀態,以及獲授權協調此事項的聯絡人。
監管要求可能更新。處理具體產品及申報前,請核對監管機構最新指引。